票据行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591页(220字)

有狭义与广义之分。

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以发生票据上一定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行为。这类行为包括出票、背书、承兑、参加承兑和保证。其中,“出票”是主票据行为,其它行为都以出票所设立的票据为基础,因此称为附属行为。

广义的票据行为则还包括票据处理中有专门定义的行为,如提示、付款、参加付款等等。为了使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了、确定,票据行为应是“要式的”,票据法中对各种票据行为都有详细而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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