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激励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当代国际贸易与金融大辞典》第642页(339字)

东道国政府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东道国政府府为吸引外国投资而提供的特殊优惠政策和优惠待遇。

包括放宽对外资企业的限制,积极创建适应外资企业经营的投资环境。投资鼓励主要表现在:避免国有化;提供财政和税收优惠;适当放宽外汇管制,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设立出口加工区或经济特区,提供比较廉价的土地,标准厂房和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与服务设施;精简行政手续,提高涉外经济工作的办事效率等。

由于投资激励可能会对外国企业的投资区域选择产生直接影响,从而对国际贸易格局产生影响,进而与GATT有关原则相冲突,故列为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之一,加以限制和禁止。

列入乌拉圭回合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谈判的投资激励涉及四个方面:国内税减让、关税减让、补贴、投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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