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军
书籍:新编中国文史词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26页(324字)
清代军制。
源于满族入关前社会组织之“八旗制度”。明万历三十四年(1606),努尔哈赤定制,始置四旗,以黄、白、红、蓝旗分别为标志;四十三年,增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共计八旗。旗置一都统,辖五“甲喇”;甲喇设一参领,辖五“牛录”;牛录设一佐领,辖300人。兵皆世袭。
后人数虽增,旗数不变。皇太极天聪九年(1635),设蒙古八旗;崇德七年(1642)设汉军八旗。
清统一后,分八旗军为京营、驻防两类,主要包括五种部队:亲军营侍卫皇帝,以领侍卫内大臣统率;前锋营、护军营、步兵营宿卫京城;骁骑营驻防京城及各省冲要地区,由八旗都统或各地将军统率。另有健锐营、神机营、火器营等特种部队。
八旗军为清军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