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47页(279字)
中国古代官署名。
古代宫廷事务往往与行政系统的界限不甚分明,时或互相交错,甚至以宫内之官侵夺行政职权,如汉代少府之尚书,即其一例。惟清代以宫廷事务完全划出行政系统以外,以内务府为总辖之机关。
在顺治初就沿明代旧规,以宦官所掌之诸司并为十三衙门。顺治十八年(1661)裁去,仍依未入关前之制,设内务府,简派总管大臣,掌理内府政令。
府内七司,为广储司、会计司、掌仪司、都虞司、慎刑司、营造司、庆丰司。均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其独立于府外者为三院,曰上驷院、奉宸院、武备院。内务府各官均由满洲人担任,与外廷各不相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