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147页(182字)
指皇室内廷所刻刻本。
据明邵经邦《弘简录》卷四六载,唐太宗长孙皇后撰《女则》,贞观十年(636)长孙氏卒,太宗为“梓行”《女则》。此为最早内府刻本。宋有左司廊局,为专供皇帝藏书刻书机构。明代内府刻书多由太监掌管,在司礼监所属经厂刻行,称“经厂本”。
清代内府本多为本朝皇帝撰述或奉敕所编之书。清内府本校勘印刷大都精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