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平章事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中国青年出版社《新编中国文史词典》第321页(542字)

中国古代官名。

平章是商量处理之意。唐初,在名义上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实际上又在其他职官中特派若干人分担宰相之任,给以参议朝政,参与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等名义,均由皇帝临时随意指定。

至唐高宗时始定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称,简称同平章事。

意为与中书门下二省的长官共同商处国事。唐中叶以后,以宰相办公处为中书门下,同平章事为宰相官衔,三省反成闲职。唐代定制,加同平章事的,必有本官,或是中书侍郎、门下侍郎,或是六部尚书、侍郎,或是尚书左右丞,或是中书门下两省的其他高级职官,大约均在五品以上。

有时官品较低,还只能用绯衣银的服饰,就必须用赐紫金鱼袋入衔。同平章事的官衔可以给在外的节度使,作为荣典,这是不任职的,名为使相。

但也有从宰相调为节度使或其他使职的得带同平章事衔,也名为使相。同平章事之中权任尤重的,也可能兼充盐铁转运使。

一般还兼充昭文馆学士、集贤殿大学士、监修国史等。由同平章事罢任,往往仍守本官,或改授他官,或以某官致仕。

同平章事是每日入直办事的,人多时,则轮流处理日常事务,用人行政大事则随时同见皇帝当面决定。宋初大体仍沿唐制,所不同的是在同平章事下设参知政事。

及元丰改制始废。

元代在各大行政区设行中书省,亦有丞省、平章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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