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66页(207字)
①军队事务的统称。
②专指军队的制定编制、兵员补退、行政管理、军事实力统计等工作,有时也包括装备工作。其中行政管理是军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按照军队建设的要求和规章制度,结合日常生活和勤务活动所进行的所有管理工作。军务工作的指导原则是令行禁止,一切行动听指挥。军务工作的依据是各种军事条令、条例。在军队各级领导机关的司令部中都设有军务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队的军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