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120页(178字)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
共19条。对义务兵的退伍、接收安置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原则作了具体规定。条例把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的表现和安置工作紧密结合,规定了“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的方针。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58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处理义务兵退伍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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