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计划
书籍:中国行政法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81页(332字)
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管理的原则,对一定时期的国民经济发展所作的科学设想和安排,并通过一系列指标来确定社会主义再生产的各方面和国民经济各个部门的发展任务。
国民经济计划一般分为编制说明和计划指标两个部分。按时间长短划分,有长期计划(如7年计划、10年计划)、中期计划(如5年计划、3年计划)和短期计划(如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按管理形式划分,有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按编制层次划分,有全国计划、地方计划和企业计划等;按所发挥的作用划分,有直接计划和间接计划;按内容划分,有农业生产计划、工业生产计划、交通运输计划、文教卫生计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物质平衡和分配计划、商业计划以及外贸、财政、信贷、地质等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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