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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运调度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23页(305字)

汽车运输企业在货运业务上实行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车辆调度制度。

现在通行的是实行三级调度、二级平衡制。各省交通局或运输公司设一级调度机构,各地区运输公司设二级调度机构,各县、站、车队设三级调度机构。省局企业总调度室是全省汽车运输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全省各地区运力、运量的平衡,调节各地区运输公司之间的运输不平衡状况,全面安排运输。各地区运输公司下属的调度区为二级调度的派出机构。

二级调度机构主要负责执行省平衡会议决议,综合本地区各县、站的运力、运量,作好平衡与调整工作,具体安排好各县、站、车队的运输任务。三级调度机构是车辆调度的直接执行机构,不具有平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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