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97页(215字)
技术的拥有者将其对该技术所享有的独占权益完全或部分地出让给他人的行为。
专利技术的完全转让即是专利权的转让;非专利技术的完全转让即是专利申请权、独占实施权及再转让权等完全出让。技术权益部分出让,无论是专利技术或是非专利技术,都是指实施或使用的许可。
这种许可,按程度不同分为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分许可(再让许可)等。我国技术合同法规定,技术转让必须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