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04页(216字)
以纳税人的总收入或纯收入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如中国的农业税是以农业总收入为课税对象;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是以纯收入为课税对象的,都属于收益课税类的税收。收益课税的特点是:直接依据纳税人的收益课税,因而税额决定于收益的有无和多少;同时收益额又比较能代表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因此,它有直接调节纳税人收入的特殊作用。见“收益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