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54页(258字)

指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的全部过程。

大体上分为三个步骤:一是确定拟任免的对象。通过民主推荐,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提出人选;组织人事部门考察了解,党委集体讨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

二是上级党委审批。对下级党委呈报的任免人选,上级组织部门进一步考察,提请党委讨论审定。

三是公布。党委研究决定后,即发干部“任免通知”。属于党内职务的,可直接批准或批复,属于行政职务的,向有关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提名或推荐,按照有关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办理行政任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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