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弗兰西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931页(750字)
【生卒】:1561—1626
【介绍】:
出身于新贵族家庭。十二岁时入剑桥大学,修业两年,十五岁毕业。
毕业后游学巴黎。
1579年因父丧而回国。
不久,作为英国驻法国大使的随员被派往法国。回国后当律师和国会议员,后来曾任掌玺大臣和大法官。
晚年因被控受贿而脱离政治生涯,专门从事科学和哲学的研究工作。其主要着作有:《学术的进展》(1605年)、《新工具》(1620年)和《新大西岛》(1624年)等。
在欧洲近代哲学史上,培根第一个批判了经院哲学;同时论证了唯物论,强调自然科学的重要,提出了“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制定了新的认识自然的科学方法即经验(实验)方法。
马克思指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是培根”(2·163)。当然,培根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论者,他的哲学还“充满了神学的不彻底性”(同上)。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十三章中,提到了诺思认为笛卡儿的方法在政治经济学中的应用具有重大意义。
但是,马克思指出:“一般说来,英国早期的经济学家都把培根和霍布斯当作自己的哲学家”(23·428)。因为培根认为感觉是一切知识的泉源,自然界是研究的对象,而自然界是物质的、有规律地运动着的客观实在;人们必须遵循自然规律,才能认识自然。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配第就是把培根的这种方法应用于政治经济学的。他在《政治算术》一书中提出,要用“数字、重量和尺度来表达自己想说的问题……考察在自然中有可见的根据的原因”。
马克思在论述英国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对农村居民土地的剥夺时,也曾提到培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