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证申请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经济贸易惯例辞典》第341页(278字)

同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即买方(进口人)。

在信用证中往往称为开证人。开证申请人是信用证最基本当事人之一。

它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委托其往来开出信用证,使出口商有充裕时间进行备货装运。开立信用证的条款是以贸易合同作为基础的,但信用证一经开出,便成为一个独立的银行信用文件,与合同无关。

在开证行履行付款责任后,应根据开证申请规定及时将货款付给开证行赎取单据。进口商有权拒绝赎取不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但在提取货物后,如发现货物与单据不符,则不能向开证行追究责任和索取货款,只能根据过失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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