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倒卖计划供应票证罪
书籍: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09 22:14:5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辞典》第270页(213字)
指以营利为目的,伪造或者倒卖计划供应票证,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我国,是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其特征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计划供应制度;主观上出于故意并有营利的目的;客体上实施了伪造或者贩卖计划供应票证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单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首要分子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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