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企业货币资金核算
书籍:新编会计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2 11:51:0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会计大辞典》第281页(432字)
对旅游企业的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业务周转金的核算。
对于这些货币资金,会计上应分别进行核算:(1)库存现金的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不包括企业内部使用的业务周转金)的核算,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不准以白条抵充,钱帐要分管,出纳员除管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外,不能兼管其他帐目。
(2)银行存款的核算。
企业银行存款的核算应遵守国家规定的结算纪律,指定专人签发支票。开出支票时,应注明收款人(或收款单位)和款项用途,不准开空头支票,不准外单位或个人借用本企业的帐户进行结算,套购物资。由于旅游企业的经济业务既使用人民币又使用外币,根据国家银行分工管理的规定,人民币存于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外币存于中国银行,因而企业总分类帐中应设置“工商银行存款”和“中国银行存款”两个一级帐户分别核算。
企业财会部门应按月与银行核对存款金额,如有未达帐项,通过编制余额调整表检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