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08页(248字)
石油原油的简称。
是指直接从油井中开采出来的一种褐色或黑色粘稠的可燃性矿物油,是多种烃类(烷烃、环烷烃、芳香烃)的混杂混合物,其用途很广泛,但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是能源石油,除直接用作燃料外,主要用于炼制各种成品油、石蜡、沥青等产品;二是用作化工、溶剂、合成纤维、塑料、合成橡胶的原料。根据1982年6月财政部有关规定,列入烧油特别税征税范围的原油,包括原油、页岩原油、土地池原油。凡用于锅炉及工业窑、炉烧用的上述原油,都应从量定额计征烧油特别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