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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物缴纳、货币结算

书籍:税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04:59:0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439页(316字)

指我国农业税的一种缴纳、结算方法。

即农业税以粮食或其他农产品缴纳,但事先按当地中等主粮牌价把纳税人应纳的税额折算为货币金额,纳税人实际交纳粮食或其他农产品时,按质论价,所交粮食、农产品的价款抵足应纳农业税的金额后,就算完成了农业税任务,而不问其粮食或其他农产品的实物数量是否完成任务。实行这一办法,较好地解决了以粮食或其他农产品实物数量结算农业税任务所带来的一些矛盾,使合理负担的农业税政策得到了更好的落实;同时,征收手续更为简便,入库进度更加及时。

1985年以后,为了适应农产品收购制度的改革,支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农业内部结构的调整,农业税一般不再征收粮食,改为折征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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