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5页(232字)
宋代临时性的差遣。
主要从事地方建设项目,如修路、治水、挖渠、筑坝等。有时也承担修建官府私第,搬运官吏私人物品等。
宋杂徭,无固定时日,亦无固定名称,如春天征调,叫调春天;应付紧急事务而征调民力,叫调急夫。这种杂徭虽有利地方建设,但征调无时,应役者常废农务,又兼富户诡避,致使民贫役重,困苦不堪。
杂徭自熙宁十年(公元1077年)亦行雇役制,应役者出钱代役,此钱称“纳夫钱”或“免夫钱”。制度较灵活,应役与出钱代役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