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税收大辞典》第815页(246字)
中国旧时对劳役地租的通称。
与钱租、谷租同为封建地租的三大形式。由佃户自备生产工具,耕种地主的土地,并提供其他各种劳役和差遣,是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在自然形态上占有农民剩余劳动的一种形式。这种形式的地租出现最早,但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并不占主要地位。普遍的还是谷租。但力租这种较原始的地租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土地改革以前,仍在少数地方残存着。名为“脚色田”,即租种地主田亩,还须为地主无偿耕作1亩;且须先为地主耕作,以致农民自己常荒误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