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化物而灭天理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4:52:00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18页(613字)
张载关于人不能过分追求欲望的满足的理论。
语出《正蒙·神化篇》。张载在《正蒙·诚明篇》中说:“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者与!性其总,两合也。”此话表明,张载在一定的限度内,承认人的欲望是合理的。
他还提出了心统性情的命题,认为天地之性、气质之性都包括在人心之中。
但是,张载认为对于人的欲望,不能无限制地满足,否则人会化于物,被物欲所征服,变成物欲的牺牲品,这就会使天理在人身上丧失。他说:“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徇物”即过分地偏于物欲、物质享受的追求。
“人化物”即人被物所化,人只知追求感官享乐,而不知何为人之为人者。张载认为这就是人欲胜过了天理,因而是不能允许的。
他还把这种情况叫做“徇物而丧己也”。(《神化篇》)“丧己”就是丧失了自己的灵魂,丧失了做人的资格,变成了“物人”。张载提出了“立天理”、“灭人欲”的主张。以此反对“灭天理”、“穷人欲”。
他说:“今之人灭天理而穷人欲,今复反归其天理。古之学者便立天理,孔孟而后,其心不传,如荀杨皆不能知”(《经学理窟·义理》)。他还说过“无欲而好仁”(《正蒙·中正篇》)。他告诫人们不要“以嗜欲累其心,不以小害大、末丧本焉尔”(正蒙《诚明篇》)。
他所说的“本”、“大”,即天地之性,也就是天性、天理;而“末”、“小”,即气质之性,是人欲。他要按照孔孟的传统,把天理立起来,不让人欲压倒天理。
理学中的天理人欲之辩,由此而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