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15:24:1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93页(316字)
《老子》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以地为法则(地无私载),地以天为法则(天无私覆),天以道为法则(道常无为而无不为),道以它自身本性为法则。老子的道是一种浑沌的东西,生存于天地之先,无声无形,独立永恒,循环运转,永不止息,是天地万物之母。“自然”是指道本身的绝对性,“自”是自在的本身,“然”是当然如此。
道是自然如此,并非道之外别有自然,它根本不需要效法谁,它以万事万物自己成长而不进行干预为法则,天地人均当效法道的自然性,体现了老子无为哲学的基本精神,在价值论上提出了一个自然的原则,否定了超意志力的支配,具有无神论的倾向,对古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