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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

书籍:诸子百家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4 23:47:56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629页(1031字)

理学最高范畴。

“天理”一词并非二程首创,《庄子·天下篇》已有“顺之以天理”的说法,《韩非子·大体篇》亦有“不逆天理”的语句。这些“天理”都当作自然法则讲。二程理学中的“天理”,则是世界的本原之含义。在二程看来,世界上的万物,都是由天理派生出来的,世上一切都在变、都在生灭,唯有天理是永恒的。

他们说:“天理云者,这一个道理,更有甚穷已?不为存,不为桀亡。人得之者,故大行不加,穷居不损。

”就是说对于天理说来,不论何种情况,它都是不变的、永恒的,不存在“存亡加减”的问题。程颢曾自称:“吾学虽有所授,‘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上蔡语录》卷上)。

二程所说的天理,还包含如下的意思:其一,天理是封建等级制度的根源与总称。二程认为,封建等级制所规定的上下尊卑、等级名分,都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其所以不可改变,是因为它是天理所规定的。他们说:“天在上,泽居下,上(天)下之正理也。”(《伊川易传》)又说:“上下之分,尊卑之义,理之当也,礼之本也”。“礼”即封建礼教,区分上下尊卑是礼教之根本。圣人就是根据封建礼教来治理天下的。而“圣人所以能使天下顺治,非能为物作则也,唯止之各于其所而已。”(同上)意思是说,圣人也不能为天下万物规定上下尊卑,而只是按照天理的规定,使万物各居其位而已。所以天理就是封建等级制的本原,是封建等级制的总称。其二,天理是封建伦理道德的根源与总称。在二程看来,封建伦理纲常出自天理。

他们说:“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无所逃于天地之间”(《二程遗书》卷第五),又说:“父止于慈,子止于孝,君止于仁,臣止于敬,万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则安,失其所则悖。”(《伊川易传》)就是说君臣、父子之礼,不得违背。违背这种道德规范,就违背了天理,不是人应有的行为。他们说:“人之所以为人者,以有天理也。天理之不存,则与禽兽何异矣!”(《二程粹言》卷第二)除君臣父子之礼而外,尚有男女之礼。“男女有尊卑之序,夫妇有倡随之礼,此常理也”。(《伊川易传》卷第四)他们认为,天理规定男子不可娶孀妇,孀妇不可再嫁。否则,男女都有失节之罪。

男子“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二程遗书》卷第二十二)或问:孤孀贫穷、“怕寒饿死”者再嫁,可否?二程回答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同上)。这就是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二程提出的“天理”说,对宋以后的封建社会影响极大,遗害无穷。天理人欲之辩,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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