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书院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辽宁人民出版社《诸子百家大辞典》第991页(1551字)
亦称“白鹿洞书堂”、“白鹿书院”、“朱晦翁书院”。
是中国书院史上深有影响的着名书院之一,弘传理学的主要阵地。地址在庐山五老峰东南(今属江西九江市)。原为唐贞元间洛阳人李渤与其兄李涉隐居读书之地。其地四面环山,形极似洞,渤养一白鹿自随,人称白鹿先生,白鹿洞由此而得名。南唐昇元四年(940)建庐山国学于此,以李善道为洞主。宋开宝九年(976),士绅重建,始称书院或书堂,招集生徒,研习于此。
太平兴国七年(982)之后,书院渐废。皇祐末(1054)毁于兵。南宋淳熙六年(1179),朱熹知南康军,就遗址重建书院,自兼洞主,亲自执教。
之后,朱在、陈密、袁甫、陈炎酉等先后对书院进行扩建,诸子讲学之风日盛。元至正十一年(1351)又毁于兵。明正统三年(1438)南康知府瞿溥福等再次重建。
此后代有修葺,兴学不辍。逮及清康乾间,不断修缮,招生徒肄业其中。咸丰初,又再度毁于兵火。同治间重修。
清末改为江西林业学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陆续修葺,建立白鹿洞书院文化研究所。
1988年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朱熹主洞时,作《白鹿洞书院揭示》,也称《白鹿洞书院学规》。这是我国第一个系统完整的学规。其内容有五:1.五教之目: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2.为学之序: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3.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4.处事之要: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5.接人之要:己所勿欲,不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淳熙八年(1181),陆九渊曾来此讲“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留有《白鹿洞书堂讲义》,朱熹为之刻石并作跋,存于院中。绍熙间,周耜任山长,“集朱子语录,以绍后学”。
泰定间,陈耜数登讲席,讲孔子仁学,辩朱熹天理人欲,畅陆九渊义利之说,有《白鹿洞讲义》传世。景定元年(1260),知军陈淳祖与洞正陶一桂集诸生数百人会讲洞中,弘扬理学。
明弘治七年(1494),知府郭刻《白鹿洞书院志》,是为编刻洞志之始。
十年提学副使邵宝集诸生讲朱学于洞中,又刻《易》、《书》、《春秋》、《礼记》等书,开明代洞中刻书之始。正德十六年(1521),王守仁曾来洞讲学,其手订古本《大学》、《中庸》二书刻石存于洞中。嘉靖十五年(1536),湛若水亦来洞讲学,其《心性图说》、《四勿总箴》、《心性总箴二图说》等,均刻石存于洞中。
开东林学派之源的薛应旌(1538)、泰州学派的王栋(1561)也曾先后来书院讲学。天启二年(1622),李应升立会讲,旬有小会,月有大会,与诸生质疑问难,一时从游学者千里应之。
清康熙二十一年(1682),提学高璜议订信文规模,确立由洞主、副讲、堂长、经长、学长、正副管干等构成的教学、行政管理体制。二十四年(1685),汤来贺任主洞。订专心立品、潜心读书、澄心烛理、虚心求益、实心任事、平心论人、公心其学等七条学规。康熙五十一年(1712),原敬主洞,仍以倡兴理学为己任。
康熙五十九年(1720)知县毛德琦刻《白鹿洞书院志》,是为鹿洞最后一次修志。乾隆十年(1745),巡抚陈宏谋到院讲学。
同年,主洞靖道模立《鹿洞续规》。十七年(1752),主洞魏定讲《圣人百世之师》等,作《励学约言》。
五十三年,学政王昶视学鹿洞,萌作《天下书院总志》,以砭时弊。宋吕祖谦曾作记,将其与雎阳、嵩阳、岳麓并称为“天下四大书院”。淳祐元年(1241),理宗手书《白鹿洞学规》赐太学诸生,并颁行天下学校与书院。清康熙二十六年(1687)御赐“学达性天”额。乾隆元年(1736),诏令“各地书院酌仿朱熹白鹿洞规条立义节,以检束身心”。九年,赐“洙泗心传”扁额。可见白鹿洞书院在中国书院史上所占的重要地位及其影响之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