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海洋大辞典

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书籍:海洋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7 22:25:24

出处:按学科分类—天文学、地球科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海洋大辞典》第627页(346字)

在海洋环境法中是一种财产责任,是由民法派生和发展起来的法律责任。

其构成需要有3个主要条件:①要有污染海洋环境的行为:如倾倒废弃物、排放污染物等,而这类行为是造成污染损害的根源;②要有造成污染损害的事实:如渔业资源的损失、海上旅游的损失等;③造成污染的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损害事实完全是或部分是该污染行为的必然结果。但海洋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与民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又有所不同。后者是以过失责任为基本原则,即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违法行为,而前者则是以无过失责任为基本原则,也就是说海洋污染赔偿责任的承担,并不取决于责任者是否有过失,是否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只要客观上存在污染损害的事实,责任者就应当负责予以赔偿。

上一篇:污水处理 下一篇:无害通过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