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价格制度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25: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807页(310字)
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实行过的一种价格制度。
即生产者价格(生产者在销售产品时所使用的价格,它反映了生产者的利益)和消费者价格(进入商业流通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它反映了消费者的利益)各自保持独立的价格体系。产生双重价格制度的基础是生产单位的剩余产品价值转移过多,超过了应该转移给流通部门的流通费用和商业利润,流通税制度则是这种双重价格制度的相应产物,通过流通税的调节,可使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自成体系地确定和变化。
但在价格改革中,调整了工业品和农产品的生产者价格,价格水平有了大幅度上涨,而消费者价格则保持相对稳定,使二者之间出现的负差现象,通过流通税和国家财政补贴进行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