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350页(255字)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对外开放政策之一。
继1980年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设置经济特区以后,1984年4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开放大连、秦皇岛、天津、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14个沿海港12个城市及海南岛;1990年5月,国务院又批准济南划入沿海经济开放区。通过扩大这些城市对外开展经济活动的权力,以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人士、华侨、港澳同胞及其他公司、企业到这些城市投资办厂,以带动这些地区及整个国民经济的更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