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教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上》第191页(814字)
创造教育的基本组成部分。
在传授知识、发展智力过程中培养学生创造性、开发创造力的教学。以创造学、创造心理学和创造教育学基本原理为指导,是对传统教学的改造。
它与传统教学的区别:就教学目的看,它重运用知识,后者重掌握知识;就教法看,它重启发,后者重传授;就学法看,它重发现,后者重接受。但它仍强调知识是创造的基础及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其特点是鼓励学生主动探索,重发散思维,学有特色。其任务是培养好奇心、创造意识、创造毅力、创造思维能力和技法等。
在课程教材上,要求尽量吸取最新科学成就;加强科际联系,发挥课程综合效益;教材要适合学生自学,传授研究方法,体现创造力培养要求等。它有独特的课堂活动形式,如戏剧、竞赛、小组活动等;有独特的课堂结构,如创设情境——自学探究——概括总结——练习运用等。
英国心理学家、优生学家高尔顿开创造教育研究之先河,着有《遗传的天才》等。
20世纪40年代美国奥斯本研究集体创造思考方法,着有《思考的方法》。20世纪50年代以来,这种教学在美国得到发展。如布法罗大学开设了指导学生创造性思维实验课程。
20世纪60年代以来创造教育在日本亦受重视,1960-1979年有关创造力培养着述译作有250多种,并开展这方面的实践活动,设“发明教室”等。德国则把对学生发散思维的培养渗透在中小学各年级的课堂教学中。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创造教育受到广泛重视,初步形成理论体系。创造教学已成世界性潮流。
陶行知为中国创造教育开拓者,于20世纪30年代在育才学校设立“育才创造奖金”,后发表《创造宣言》。60年代后,台湾省教育界亦就此进行实验研究。
如贾馥茗1968年在国语科中进行小学生创造力发展的实验等。70年代末80年代初创造教育在中国再度兴起。
如1982年中华创造力开发研究所研究人员在上海和田路小学进行实验,运用一些专门编排和设计的教法。此后,这方面的研究在各地普遍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