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分配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408页(701字)

家庭分配的方法和形式。

它反映了家庭分配本身的经济性质和社会性质。家庭分配方式,从它的技术规定性来看,有如下几种:

(1)个人收入全部交归家庭,然后再分归个人或投入使用。

这是家庭分配的最典型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个人手头的收入(不论是货币收入还是实物收入)都集中起来,由全体家庭成员或由某一个代表他们的成员管理,然后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到各人手中或进行各种支出。

(2)个人收入的一部分交归家庭,分给没有个人收入或个人收入较少的家庭成员,或者直接用于这些家庭成员的各项开支。在这种方式下,家庭分配活动有一部分只是在观念中发生的,另一部分则伴随着收入的现实转移运动。

这种方式不是最典型的,但是,它把家庭分配对个人收入的调节作用表现得最明显。

(3)个人收入不交归家庭,仍归个人使用。

这是家庭分配的最隐晦的方式。在这种方式下,家庭分配活动纯粹只发生在观念中,而不发生收入的现实转移运动。

它之所以是家庭分配,只是因为这些收入应该看作家庭的收入,它们的使用也应看作是家庭分配的结果。实际上,在这种方式下,家庭并没有作为分配单位执行分配职能。

从家庭分配方式是家庭关系的反映来看,则有家长专制式和民主协商式两种。家长专制式的分配方式是专由某一家庭成员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实行分配的方式。

民主协商式,即各个家庭成员在家庭民主基础上通过互相协商来分配家庭收入的方式。

〖参〗家庭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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