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经济科学出版社《消费经济学大辞典》第596页(182字)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1991年3月9日成立。

现有工作人员8人。全区12个盟市全部建立了消费者协会,80%的旗县也建立了消费者协会。该省消费者协会工作做得较好的方面是:(1)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2)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扶优限劣,引导消费。

全区共有消费者信得过商店、维修部15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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