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夫卡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 1935(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江西人民出版社《西方心理学名著提要》第108页(9290字)

考夫卡(Kurt koffka,1886~1941)为美籍德裔心理学家,格式塔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1909年获得哲学博士学位。1912年与苛勒一起参加了韦特海默进行的似动现象实验,成为格式塔学派的主要发言人。他最早向美国心理学界介绍了格式塔心理学,对格式塔心理学的对象、方法等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使格式塔理论系统化。考夫卡利用物理学“场”(field)的概念解释行为,行为就是一种“场”。这种场可分为两大系统:一部分是环境,一部分是自我。环境是自我的环境,自我是环境里的自我。考夫卡把环境分为地理的环境与行为的环境,并以此为基础用来说明心理、行为和环境之间的关系。

考夫卡的主要着作有:《心智的发展》(1921)、《格式塔心理学》(1929)和《格式塔心理学原理》(1935)等。

《格式塔心理学原理》一书共有15章。其中,第1章:何以研究心理学;第2章:行为及其场;第3~7章论述环境场的性质,包括视野的组织及其法则、图形与背景、架格、常性以及三度空间与运动等;第8~9章论述有关动作的问题,包括反射、自我、适应的行为、态度、情绪、意志等;第10~11章提出遗迹说理论;第12~13章论述学习与其他记忆机能;第14章是社会与人格;最后一章是结论部分。

在第1章何以研究心理学中,考夫卡认为心理学是一个最不使人满意的科学。因为心理学与其他科学门类,如与物理学、生物学相比起来,缺乏强有力的理论解释原则去处理面对的实际问题。心理学尚没有建立起一个知识系统的基础,它不能说明一个原生物,一个白,一个人猿,一个人类个体的行为以及种种的社会行为,如音乐艺术、文学、风俗、时尚等等。

然而,心理学不合人意的状况却值得人们费许多的时间与精力去求索。心理学能够把宇宙的三大部分——自然、生命、心灵交织起来。心理学是讨论生物的行为,它和其他的生物科学一样,要解决精神的与非精神的关系问题。但是,使心理学感到棘手的问题是,如何确立自然、生命、心灵三大部分之间的关系。流行的解释上述三部分关系的说法主要有唯物论和生力论两种。考夫卡分别驳斥了这两种理论。在他看来,唯物论陷于一个不能挽救的错误,那就是认为没有所谓物质、生命、心灵三种不同的实质,或三种不同的存在形态,我们只有一种实质,那便是物质。唯物论只接受其中的一个概念而不顾另外的那两个概念是一种过分武断的信仰。生力论把生命与心灵划为一领域,以别于无机自然界。生力论的解答并不是一种真正的解决而只是给此问题以另一种名称而已。

心理学要解答自然、生命、心灵的关系,就不能忽视心灵与身体的关系,生命与自然的关系,但是心理学不承认这三部分是三个独自分立的领域。心理学注重统一性,但这种统一性不像唯物论的统一的系统——用某一部分去解释全体。心理学的彻底统一,是要利用全体中每一部分所贡献的成分来建设统一的系统。要同时顾及自然、生命、心灵的科学,从自然科学中得到数量,从生命科学中得到秩序,从心灵科学中得到意义或诠释。心理学就应该同时容纳这三种因素,以达到像其他科学门类所具有的强大解释能力。

第2章行为及其场,考夫卡主要围绕心理学的工作出发点展开论述。心理学可以区别为三种不同的定义:心理学为意识的科学,心灵的科学与行为的科学。考夫卡认为,从行为出发比较容易找到意识或心灵的地位,若是从意识或心灵出发,便没有那样容易找到行为的地位。

行为可分成两类:细微的行为(molecular behaviour)和显明的行为(molar behaviour)。细微的行为是在机体内部活动,它乃受许多环境的因素——刺激——所激动。显明的行为大多数都是发生于外在的范围中,是在一种环境中活动。环境又分为地理的环境(Geographical environment)与行为的环境(behavioral environment)。心理学主要研究显明的行为。行为是在一行为的环境中活动,行为是受行为的环境所约束的。行为的环境要根据两种条件,一种是隐伏在地理环境中,一种是在机体的内部。地理环境的某些性质将产生机体的活动,但在地理环境中发生的运动并不是行为。单纯地理环境中的活动要引起机体状态的变化,即构成行为环境才能产生出真正意义的行为。行为环境即心理场。

心理学是在行为与心理场的因果关系中研究行为的学问。心理场是有组织的。第一,它有偏向自我与环境两极的偏化作用。第二,这两极均自有其结构。行为是心理场中的事情,对于行为的研究应采取以下步骤:(一)必须研究环境场的组织;(二)必须研究自我作为主要的场的一部分;(三)必须说明连接自我与场的其他部分之间的力量与联结环境场中各种不同部分之间的力量是怎样产生各种不同形式的行为。(四)必须牢记:心理学是存在于一个真正的有机体里面,这个有机体又是存在于一个地理环境里面。

书中第3~7章围绕环境场概念展开了详细的论述,该部分约占本书的1/3强。

场的心理学第一步所要做的工作即研究环境场(environment field)。不过要明确,这种场的组织依赖于地理环境,地理环境是影响动物感官的。因而,地理环境与环境场的关系是必须研究的问题。

我们的行为环境之各部分均有偏向物性的强烈趋势,也可以说,我们的环境场中差不多每部分都需要有物性的特点。三种物的特性联合在一起便组织为物。它们是(1)有形状的界限;(2)有活动的特性;(3)恒常无变。事物种类之不同即由于此三方面联合的不同。环境不仅包括事物(广义的事物)并且还包括非物。事物存在于非物之中。无论在空间上还是在时间上,事物不能弥满我们的环境。在物与物之间或在物之四周会有所谓非物。我们名之曰架格(framework)。因此,在事物之一切其他变化之外,我们还能把行为环境分为物与架格。

事物何以就像我们所看见的样子?考夫卡认为,这是由于近刺激之配置所产生的“场的组织”的结果。心理学的起点就是研究组织的法则。

格式塔心理学根据物理学里面的极端律(力量总是偏向于最多与最少的两端),而奠定了他们的“含义律”(law of pragnanz)。这条原则认为:“任何组织只要先在条件允许的话,它总是趋向于极良好,极圆满的一方面”。再根据这个原则,考夫卡进而证明(1)凡形状相似,(2)凡地位相近,(3)凡时间相近,(4)凡前后相续,(5)凡首尾相联的都有建立圆满组织之趋势。一曰“类似律”,二曰“临近律”,三曰“新近律”,四曰“良好连续律”,五曰“连锁律”。

“类似律”指互相类似的部分容易组成整体,如果各部分的距离相等,但它们的颜色有异,那么颜色相同的部分就自然组合成为整体。“临近律”指某些距离较短的或互相邻接的部分,容易组成整体。“新近律”指一个整体中的部分,如果在相同时间内作共同方向的移动,那末这些作共同方向移动的部分容易组成新的整体。“良好连续律”指彼此相属的部分,容易组合成整体,反之,彼此不相属的部分,则容易被隔离开来。“连锁律”指一个有倾向于完形而尚未闭合的图形,容易把它看作一个完整的图形。

上述所讨论的都是关于我们的行为环境中比较简单的各方面。我们大部分生活在一个为人类所造作的世界上,这些造作的事实足以显现组织的法则,表示力量的实效。但是这些简单的法则与我们现在所知的环境相隔甚远。我们还应该讨论各种物性,尤其是架格问题。架格问题也就是涉及图形(figure)与背景(ground)的区别问题。按照鲁宾(Rubin)的术语,大的图形名曰:“背景”,在大的图形里面的小图形则名之其形状,则其形状的产生必非由于产生图形形状的力量,而是必另有其他的力量。

图形必依赖背景始得有其特性。背景乃是一个架格,图形在此架格内得以成立。故背景决定图形,背景能左右图形的形状。图形比较刚硬些,它有比较紧密的结构,有比较深刻的印象。图形的深刻性与前两种特性有密切的关系,图形是否深刻,依赖于该区域内力能的密度。可以假定一定区域内的图形与背景历程的能力是相等的。若是在大的背景上而有小的图形,那末这就是说,在图形中的能力的密度(density of energy),必较背景的能力密度为高。其密度与背景区域和图形区域的比率,是成正比例的。所以图形为较大的能力密度所限制。

一切的知觉组织,都是在架格里面的组织而且都必依赖架格。形状的情形是怎样的,大小的情形也是一样的。后影(after-image)的大小是它射映的距离的直接函数。这个关系亦依赖射映的方向。离地平线的高度愈大则面积愈小。但是在这些主要因素之外还有许多次要的因素。这些因素藉着后像本身的形状与衔接,而严格的影响后象之距离与大小的比例。尤为重要的就是后像大小所依赖的背景之距离,并不是客观的,地理的,而是现象的或行为的距离。事物与后像的大小与线条,依赖它们所附属的架格。眼睛,头部,身体的移动,而能变动视网膜上的圆型。然而这些移动并不影响架格。只要环境允许的话,架格总是恒常不变的。因此,这同时解释了我们所知的事物的方向,大小,形状也有相对的恒常性。

在行为环境中由某一视网膜上的影像所产生的形状,必依赖此视网膜上的影像所产生的空间组织。所以知觉的图形定向愈适当,或知觉的图形愈近乎实在的定向,则常性愈大。假定其他情形相等,一切决定定向的因素都必须影响知觉的形状。这个结论并不是我们的理论中所特有的,任何关于形状常性的理论都有,因为它符合事实。常性包括,颜色、明暗、大小、形状等等。

传统方面是从形状、大小、颜色(透明)等常性的观点去讨论各种现象。这种关于现象的讨论,告诉我们了解知觉时在根本上有一件最重要的普通事实。这个事实就是:我们视觉世界中的各方面,如大小、形状、颜色、定向、地位等区别都是互相密切的依赖着。一局部刺激所产生的颜色须依赖一般的空间组织(包括一切的大小、形状、定向),至于其他如大小、形状等也是一样的情形。

对于一切常性问题都有同等重要性的一个方面是三度空间的组织。三度的组织其本身并非视网膜上差异点的结果。不过视网膜上的差异点对于三度组织之产生是很重要的。视网膜上的差异点是不可离开组织的一种组织因素。若同一地理上的点(geographical point)投射在视网膜上有两个不同之点,那末只要差异点够大的话,此地理上的点将表现为两个点。当差异点太小的时候,那就只有一点,不过,此点或在定视点(fixation point)的前面或在定视点的后面。此点依照差异点的方向而在一“中心平面”(nuclear plane)上。

空间是不等轴的(anisotropic)。在不同的方向空间有不同的性质。这种不等轴性中有两方面是很明显的。一方面图形与事物的组织产生合力,这些合力不限于各分别的单元而影响于周围的场。另一方面,空间为一种架格,其本身就是不等轴的,而且藉其不等轴性去决定其间各图形与事物的组织。

第8~9章围绕行为问题着重讨论了反射、自我、适应的行为等概念。

心理学是研究行为的,而行为是自然界事物中最有趣的一种。我们已经知道了人类行为给世界带来的巨大变化,现在我们要去解释它。因为我们现在已经发展了一种特殊的行为——科学——这种行为要回顾它本身,且试欲以同一方法发展其他各方面。

有机体的活动是许多物质历程的内在系统,其趋势乃在变化不已的环境中保持一复杂的图型。有机体是一种特殊的系统,此系统的组织中所有一切的反应都有一种保持的趋向。若我们视有机体与其环境为一系统,那末此系统均衡状态之扰乱亦将产生另一新的均衡状态,而此种新的均衡状态能亦仅存于有机体中。有机体的新均衡状态与原有的均衡状态绝不完全相同。因此,实际的情形不仅是图型的保持而且它还不断的发展。系统是保守的,同时也是进化的。有机的同一性不由于物质之相同,不由于形式之相同,而由于发展的,变化的形式在空间与时间上的统一性。任何有机系统所有不断的变化形式,是一件单个很长的事情,它受外界变化的框制,同时又为内部所约束。它如一切其他在我们经验中的事情一样是在四度时空中产生的,三度是空间的,一度是时间的。

旧的动作论是从反射开始的,这就是说,从为散漫的刺激所激动的散漫的活动开始。如膝跳与瞳孔的伸缩。旧学说对于这些反射有两种用处:第一,对于反射的产生有一个很简单的假说,这种假说是根据某些解剖事实的。第二,旧学说以为这些简单反射的联合能产生我们的一切动作。一反射为一历程,它有一种结构,名曰反射弧,包括一个感受神经原,一个感应神经原,一个连接神经原。刺激从一端出发经过整个的反射弧,于是此刺激乃激起反应。很明显,此学说不能圆满地解释行为,因为此原理不是使行为之秩序与意义有所依据的原理。一有机体内有这样多的反射弧,许多反射弧是同时刺激的,但是结果的行为何以是有秩序的,它怎样能保持为一系统,而不为每一反应所变更?再者,若干刺激作用的图型彼此相续,其结果有许多是很混乱的,但是行为是不混乱的。行为是有目的的,有定向的,这就是说,它是有秩序的有意义的。反射不是解剖构造的事实,而是组织历程所产生的有系统之均衡状态。欲以反射弧之联合去解释行为是绝无希望的。行为应该解释为均衡状态所成立之历程。

行为场若是不包括自我,我们是无从讨论的。一方面我们发现了环境本身是依赖自我的,它依赖自我的注意力与态度。另一方面我们知道了假定其他情形相等自我的定向是从空间架格的组织中所树立的。这两类事实都可用以讨论自我的出发点。

一切的动作都是一种历程,这种历程即凡在整个场中的应力逐渐减少或消失的历程。各种可能的动作实际上是无穷尽的,因为这种张力及其互相的关系亦为数无限。极小的动作也许有很多的影响。一种动作也许在一自我系统中松解一种应力,这种应力当时与自我的其他部分是分开的而完全在行为者命令之下的。则此动作的结果也许使此媒介体整个生命都发生改革。

照格式塔心理学的理论,行为被整个心物理场的各种性质所决定,这就是说,行为受自我的活动结构与心物理环境的活动结构两者的决定。行为问题实际上转变而成为自我与场之间的大完形的变化问题(changes of the great ego-field gestalt)以及其副系统之间的关系所经过的变化。了解行为的真正意义必须深入讨论显明组织与环境对象的活动性问题。行为总是符合一般的动力法则,但行为绝不能用刺激反应的简单公式来说明它。

我们所活动的环境不仅是实现的行为环境,并且还有我们所想象的环境。这种思想的环境即人类伟大成就所由此产生的根源。没有思想则科学与艺术都是不可能的。与此环境密切相关的还有语言以及其他的符号。思想的问题没有语言及其他符号的机能是不能解决的。行为还有社会性。我们的同类决定我们的行为的力量比别的环境对象都要大些。行为环境、自我、行为,都不能脱离社会的关系。因为人类是世界之一分子,社会之一部分,始能藉其行为而产生一切文化。

第10~11记忆两章,考夫卡提出了关于记忆与学习方面的遗迹论。记忆与学习的历程也是依赖于前面说到的组织法则而产生的。遗迹就是在脑筋里面已经空间化(spatialized)的时间组织单元。换言之,遗迹并不是零散独立的痕路,遗迹是前后相互关系的历程。这种历程仍不外乎依赖类似、临近、连续、连锁而组织。学习就是遗迹的力量修正新的历程,增进行为的效率。

在遗迹系统中最使心理学家注意的变动无过于遗忘。然而遗忘与遗迹系统中各变动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遗忘”一词采自通常的俗语,它所指的是一种成就而不是一种历程,不过这是一个反面的成就。遗忘就是说以前的经验不能在现时发生效用。这种效用的缺乏也许有很多不同的原因,所以在心理学上遗忘也许包括有许多不同的历程。我们可以指出两种不同的遗忘。一种是我们能记得,而没有记得。一种是我们真不记得了。照遗迹说的术语,不能记忆的原因是现历程不能与旧遗迹或旧遗迹系统发生会通。也许由于三种原因:(一)遗迹消失了,(二)此遗迹对现阶段已不能发生影响,(三)现阶段不能与此遗迹会通。

第11~12章讨论了学习与其他记忆机能。也就是讨论遗迹系统在实际中的活动,检验遗迹说对于那些依赖旧经验的历程能解释到怎样的地步。

任何活动都可名之曰学习的活动,只要具备若干特殊的条件。一种活动何以才是学习的活动呢?假设有机体在其心物理场中经过了一个历程之后仍旧完全恢复以前的旧状态,那末每一次重复时的历程都与前一次的历程相同。只有当外在环境以及有机体的兴趣意向不同的时候它才有所差别。但是后来的活动之所以有进步并不是由于以前的活动:同一系统遇着同一力量若干次数之后,则此系统每次必有完全相同的反应。第一次的反应不是学习的反应,它是对一组内在外在情景的反应,因为若是有机体以前完全是有“弹性的”(它能在活动后完全恢复原状),那末这种反应必与现在一样完全是相同的。但是我们知道有机体并不是这样的。有机体绝不能恢复以前的旧状态,因为历程本身之内便有一种不停的变动——遗迹。这样一个已变动的有机体若是第二次遇着同一刺激情境时,其本身就已是一个不同的有机体了,所以它第二次的活动必不同于第一次的活动。所以第一次的活动既遗留有痕迹则当为一种学习的历程,学习即等于行为的修正。

学习的成就即行为的修改,这种成就在其历程方面能分析为三种不同的成分:(一)一特殊(正确的)历程的引起;(二)此历程的遗迹;(三)此遗迹对后来历程的效应。学习必需有此三点。无历程则无学习。新历程无遗迹,则情境之重复不会产生进步的程序。若遗迹不影响新发生的历程,其结果亦必相同。新历程所引起不一定要先假定有遗迹的存在。在每一单个有机体的历史上的从前某一时期中新历程必是在未有遗迹之前产生的。这些历程必有其内在的秩序。

解释心理的动力与行为时,我们可以说存在一连串的组织和再组织。差不多每一秒都有新事情的产生。事情之所以是新的,这是因为它们有新的组织。有机体与环境之间有互相交会的力量,遗迹系统中也发生有种种的场力。由于这些力量而产生新的组织。可以说,遗迹系统的基本机能是产生适当的组织而不是重复旧有的经验。记忆是创造的事物而不是重现的事物。

第14章社会与人格,考夫卡认为社会也就是一种组织。这种组织也总有向上的力量。凡趋向社会尖端的便是领袖。凡向上力极微的人便居于社会的下层。

若不明了行为的社会因素我们就别想了解行为。若是我们遗漏了社会因素,那末我们就不能建立一种能以解释文化事实的心理学。

当我们说团体时,我们也许是指两种不同的东西。它或者是地理上的团体或者是行为上的团体(geographical or behavioral group)。心理学上的团体指行为的团体。所谓团体即一群有机体的聚集。这个名词比“社会”(Society)较为普遍一点。团体有很多明显的特性,它们是一种特殊的完形。以各部分互相依赖的程度来说明完形性的强度。完形愈强,则一部分依赖其他部分愈密,而且此种依赖的情形对这些部分的各方面其影响亦愈大。不同文明中的团体完形强度差别较大。团体愈强,则各成分的行为及其全部状态愈须依赖其他成分的关系。城市与乡村的差别是显明团体的完形强度。

社会的团体先要假定有一心理的团体。因为社会的团体与个人的堆积不同。在社会的团体中个人的行为与成就当依赖他人的行为。我们知道地理的事情能影响我们的行为。他人的行为既是地理的事情,所以它只能同样地影响我们的行为。换言之,他人的行为只能因决定我们的行为环境而影响我们的行为。虽然,我们的经验不是养成团体行为的唯一原因,但是这种经验是形成这种团体所必不可少的条件。总之,社会的团体的起源是由于心理的团体之媒介。

我们已经知道了自我为“我们”之一部分,其本性须依赖它所附属的“我们”的种类为定规。然而文化的产物——社会的架格对于自我的发展是很重要的。当我们讲到人格的时候我们总是想到此文化中之自我——即为此社会架格所决定的自我。人格因教育而得到发展。人格是一种格式,然而它的复杂已超出了格式塔心理学的架格。它涉及自我的各种附属系统,要讨论自我对环境场,尤其对社会场的关系。自我与环境的动态互动大部分必依赖自我本身的本性,而这其中文化的产物又要包括在内。这些产物对自我有最深的影响,这些影响有多么强是很难把握的问题。

最后一章结论部分,考夫卡对全书作了总结。他认为该书试欲解释种种文化创造的最复杂的事情,同时也要解释最简单的事情。对于心理学的任务,自然、生命、心灵三者的统一是否业已成功,依赖于人们继续对“格式塔”一概念是否正确适当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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