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工程测量实用技术手册》第344页(1667字)
1.房产平面控制网点的布设原则
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网的原则,也可越级布网。
2.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内容
房产平面控制点包括二、三、四等平面控制点和一、二、三级平面控制点。房产平面控制点均应埋设固定标志。
3.房产平面控制点的密度
建筑物密集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100m左右,建筑物稀疏区的控制点平均间距在200m左右。
4.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
房产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导线测量,GPS定位测量等方法。
5.各等级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指标
1)各等级三角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7-3的规定。
表17-3 各等级三角网的技术指标
2)三角形内角不应小于30°,确有困难时,个别角可放宽至25°。
6.三边测量
各等级三边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7-4的规定。
表17-4 各等级三边网的技术指标
7.导线测量
1)各等级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7-5的规定。
表17-5 各等级测距导线的技术指标
注:n为导线转折角的个数。
2)导线应尽量布设成直伸导线,并构成网形。
3)导线布成结点网时,结点与结点,结点与高级点间的附合导线长度,不超过表17-5中的附合导线长度的0.7倍。
4)当附合导线长度短于规定长度的1/2时,导线全长的闭合差可放宽至不超过0.12m。
5)各级导线测量的测距测回数等规定,依照表17-4相应等级执行。
8.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
1)各等级GPS静态相对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7-6和表17-7的规定。
表17-6 各等级GPS相对定位测量的仪器
表17-7 各等级GPS相对定位测量的技术指标
2)GPS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构成其他独立检核条件可以检核的图形。
3)GPS网点与原有控制网的高级点重合应不少于三个。当重合不足三个时,应与原控制网的高级点进行联测,重合点与联测点的总数不得少于三个。
9.对已有控制成果的利用
控制测量前,应充分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成果和资料,按规定和要求进行比较和分析,凡符合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都应充分利用,对达不到要求的控制网点,也应尽量利用其点位,并对有关点进行联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