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实用技术手册》第172页(2265字)
以下所述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主要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一)砖砌体工程的一般规定
(1)用于清水墙、柱子表面的砖,应当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2)在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宜采用多孔砖。
(3)在砌筑砖砌体时,为防止干砖过多吸收砂浆中的水分,砖应提前1~2d浇水湿润。
(4)砌砖工程当采用铺浆法砌筑时,在常温情况下,铺浆的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的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240mm厚的承重墙的每层墙最上边的一皮砖,砖砌体的台阶水平面上及挑出层,应当采用整砖丁砌的砌筑方法。
(6)砖砌平拱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灰缝的宽度在过梁的底面不应小于5mm;在过梁的顶面不应大于15mm;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拱底应有1%的起拱。
(7)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应在灰缝砂浆的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时,方可拆除。
(8)采用多孔砖进行砌筑时,其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9)采用蒸压(养)砖进行砌筑时,其蒸压(养)龄期不应小于28d。
(10)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进行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浇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二)砖砌体工程的主控项目
(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万块、多孔砖5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抽检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按“砌筑砂浆的质量要求”中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2)砌体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小于80%。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作为检测结果。
(3)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留直槎处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的数量为每隔120mm墙厚设置一根直径6mm的拉结钢筋,其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埋入的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且末端应有90°的弯钩,如图3-28所示。
图3-28 直槎处加设拉结钢筋
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合格标准:留槎正确,拉结钢筋设置数量和直径符合要求,竖向间距偏差不超过100mm,留置长度符合规定。
(4)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当砌成斜槎,斜槎的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检20%接槎,且不应少于5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7中的规定。抽检数量:轴线查全部承重墙柱;外墙垂直度全高查阳角,不应少于4处,每层每20m查一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少于5根。
表3-7 砖砌体的位置及垂直度允许偏差
(三)砖砌体工程的一般项目
(1)砖砌体组砌的方法应正确,做到“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抽检数量:外墙每20m抽查一处,每处3~5m,且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且不应少于3间。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合格标准:除符合本条规定外,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长度大于或等于300mm的通缝,每间不得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的厚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抽检数量:每步脚手架施工的砌体,每20m抽查一处。检查方法: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
(3)砖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8中的规定。
表3-8 砖砌体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