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脚手架的质量检查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建筑工程施工实用技术手册》第218页(2679字)
要确保脚手架的施工使用安全,首先要保证脚手架的质量,所以在脚手架使用之前,必须按照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对脚手架的质量进行检查验收。
(一)脚手架构配件质量要求
1.新钢管必须有产品质量合格证,必须有质量检验报告;钢管的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毛刺、压痕和深痕划道;钢管的外径、壁厚、端面等的允许偏差,应分别符合规范规定,外形不得有硬弯,其表面应涂有一层防锈漆。
2.旧钢管表面的锈蚀度不得超过0.5mm。锈蚀情况应每年检查一次,在进行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3根,在每根锈蚀严重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钢管弯曲变形在端部长度1.5m以内不得超过5mm,立杆弯曲不得超过12mm。
3.新扣件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与专业检测单位的测试报告;旧扣件使用前必须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脱扣的螺栓要进行更换;新、旧扣件均必须涂防锈漆。
4.钢脚手板尺寸允许偏差,表面挠曲不应超过12mm,表面扭曲(指任一角翘起)不应超过5mm,每块钢脚手板必须涂防锈漆。
木脚手板的宽度不宜小于200mm,厚度不宜小于50mm,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规定,已腐朽的脚手板不能再用。
(二)脚手架的质量检查验收
1.脚手架的地基基础及初步检验
(1)脚手架的地基基础是否符合要求,关系到脚手架是否下沉和稳定。因此,基础完工后应对其进行认真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脚手架的搭设。
(2)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应进行下列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
1)脚手架的搭设位置、所用材料和构造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偏差是否符合规定。
2)各种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剪刀撑、斜撑、水平加固杆、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脚手架上的所有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如安全网、防护栏杆、交通通道、连墙件、脚手板等。
2.避雷及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方面,是否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所使用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等电气产品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国家“3C”认证和省建设工业产品登记备案。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应当对购买的电气设备、装置、元器件和电线、电缆质量进行核查,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临时用电工程。
(2)当施工电梯、物料提升机以及高架脚手架等金属设施处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防雷装置接闪器保护范围以外时,应按“滚球法”和规范规定确定和设置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接闪器(避雷针)应设置于其最顶端,宜采用圆钢或焊接钢管制成,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6mm,钢管直径不应小于25mm,长度应为1~2m,其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3.脚手架验收时应具备的基本文件
在进行脚手架验收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文件:脚手架的施工设计文件及组装图;脚手架部件的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和质量合格标志;脚手架工程的施工记录、班组自检记录和工程项目部的检查记录;对升降式脚手架应有提升设备、绳具的出厂合格证和承力桁架、导向承重柱、横向承力刚架式托架、防坠装置等的试验记录证明;脚手架工程的施工验收报告。
4.验收的组织和重点验收的项目
(1)验收的组织分工
高度在25m及25m以下的脚手架,由项目工程负责人组织技术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验收;高度大于25m的脚手架,由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随着工程进度分阶段组织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验收。
(2)重点验收项目
对于脚手架的重点验收项目,主要包括以下6个方面,并要作好验收记录,详细地记在验收报告中。
1)安装后的扣件,其拧紧螺栓的扭力矩应用力矩扳手抽查,抽样方法应按随机均布原则进行;抽样数目与质量判定标准,应按表4-7的规定确定,不合格时必须整体重新拧紧,并经复验合格方可验收。
表4-7 扣件拧紧质量、抽样数目及判定标准
2)杆件是否齐全,连接件、挂扣件、承力件与建筑物的固定件是否牢固可靠。
3)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安全网、护栏、挡脚板等)、脚手板、导向和防坠装置是否齐全和安全可靠。
4)脚手架下的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是否符合要求。
5)连墙件的规格、数量、位置和竖向水平间距是否符合要求。
6)脚手架的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其偏差应符合表4-8中的要求。
表4-8 脚手架搭设垂直度及水平度偏差
注:h——步距;H——脚手架高度;l——跨距;L——脚手架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