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1981年土地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25页(195字)

埃及政府于1981年5月颁布新《土地法》。该法以在3年内必须进行改造沙漠工作为条件,规定允许个人、农业生产合作社和投资公司购买限额分别为300费丹、5000费丹和5万费丹的土地。该法第一次打破了土地改革法对土地占有额的规定,以便动员各种力量开垦荒地,改造沙漠,这对发展农业解决粮食问题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另一方面也会进一步加剧贫富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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