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土地改革目的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52页(201字)

越南1953年《土地改革法》第1条规定,土地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取消法国殖民者和其他帝国主义侵略者在越南的土地占有权,废除地主阶级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了实现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为了解放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为发展工商业开拓道路;为了改善农民的生活,壮大人民的力量和抗战的力量;为了推进抗战,完成民族解放,巩固人民民主制度,发展建设祖国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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