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1975年土地改革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62页(224字)

70年代中期,伊拉克为解决粮食问题,于1975年颁布《土地改革法》。该法决定解决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继续改革农业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合作社、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根据规定,国营农场和租种政府土地的农民占有国家大部发土地,宗教组织、地主可占有国家少部分土地。1980年两伊战争爆发后,伊拉克政府又发布法令,对私营农场实行自由化,1987年又宣布将所有国有农场转为私营,但一直未改变进口粮食的国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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