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土地改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67页(255字)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工党执政,积极改革土地所有权私有的制度,向土地所有权社会化方向演变,实现土地国有化或公有化。改革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1947年公布的《城乡规划法》为核心,从法制上限制土地私有权的滥用。第二阶段以1967年公布的《土地委员会》和1968年公布的新《城市农村计划法》为核心,主要加强对土地私有制的公法限制。第三阶段以1975年公布的《土地公有化法》和1986年公布的《土地开发税法》为核心,主要从立法上对土地财产权进行全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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