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土地改革制度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380页(215字)
智利政府1965年颁布《土地改革法》。根据土地改革法规定,全国共征收了5695座庄园,约1180万公顷土地。1973年9月,军人执政后,停止了土地改革,并把前政府征收的土地归还原主,截至1975年8月已退还了3225座庄园。1978年,政府又宣布取消对地产规模、即对土地占有面积的限制,允许私人公司占有农用土地,鼓励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兼并中小农庄土地,迫使小土地所有者出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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