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共有土地分割调查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33页(245字)
韩国《共有土地分割特例法》第4章测量及分割调查书中土地分割决定或判决时,应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测量、清算的程序作出规定。根据规定在无异议申请和诉讼判决后确定分割调查书。在确定分割调查书判决时,应调查、测量下列事项:(1)共有者的共有股份现况及对此的利害关系;(2)共有者对占有面积、境界线及其他占有现况;(3)私道及其他事实上供共有使用的部分;(4)其他关于分割及清算等的必要事项。本法还规定,土地分割委员会应根据分割调查书及时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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