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土地所有权处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2页(373字)

俄罗斯1994年《民法典》第261条规定:(1)依照土地立法规定的程序,根据土地资源和土地规划管理的国家机关向土地所有人颁发的文件确定地界。(2)如果法律未有不同的规定,土地所有权亦及于该地界内的土地表层(土壤层)和地界内水体、土地上的森林和植物。(3)土地所有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使用该土地地表上方和地表下面的一切物,但矿产法、大气空间利用法、其他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除外,并且以不侵犯他人的权利为限。第264条规定:(1)土地和处于土地上的不动产可以由其所有人提供给他人永久使用或有限期使用,其中包括出租土地。(2)非土地所有人,在法律或同土地所有人的合同规定的条件下和限度内,行使属于他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3)土地占有人,如果不是土地所有人,则无权处分该土地,法律或合同有不同规定的除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