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土地所有权利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44页(255字)
匈牙利1987年《土地法》第6条规定:(1)不动产有国家、合作社和其他法人或私人所有。(2)不动产的所有权不能间断。第7条规定:(1)所有者有权利用不动产并取得收益,负责承担不动产的债务和不由其他任何人赔偿的损失;(2)所有者对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有权保护不动产;(3)所有者可以把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转让给他人,可以采取典押和其他抵押方式。第8条规定,所有者必须按土地功能使用或利用土地。第9条规定,不动产所有权和获取要遵守《民法》及其规定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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