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土地占有方式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458页(202字)
秘鲁1993年《宪法》第157条规定:(1)国家保障私人占有由其所有者在与社会利益相一致的前提下,在各项法律规定的章程和限制的范围内直接管理的土地的权利,其占有方式可以是私人的、合作社的、村社的、业主自营的或任何一种其他合伙形式的。(2)当法定直接所有者亲自指挥和负责生产活动时方可称为直接管理。(3)遗弃的土地需转交政府掌握,以便判定给予无地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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