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土地出租管理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579页(239字)

瑞典《民法》、《土地法典》等法律对土地出租(包括出租地役权)作出规定。根据规定,私有和国有土地出租都应进行当事双方签订合同,私有土地的出租,可应要求进行登记,国有土地出租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由地方法院负责。法律规定,土地出租的期限,在农村为50年,城市25年。对于用农业用地和住房的出租期,一旦到了期限,承租人有要求延长租期的权力。是否继承出租,土地所有者作出决定同时,承租人可向土地法庭提出申请,由土地法庭协商出租者决定。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