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土地边界测量绘图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658页(220字)

新加坡1985年《边界及测量绘图法》,共5个部分45条。其中第2条规定,在标题或上下文无相反规定的情况下,本法中“拥有人”指目前正接受土地或房屋高额租金者,不管是为其本人还是作为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或受托人,只要土地或房屋以高额租金出让,并接受了高额租金的人就成为“拥有人”。第3条规定:(1)总统可以任命某一个人或某一官员负责实施本法。(2)依据惩戒法典中的解释,受任命者均为国家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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