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大坝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62页(400字)

1967年成立,总部在巴黎。是对大坝设计、设施等进行研究的民间学术组织。其宗旨和任务是:调查和研究大坝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以及与此有关的水电厂房等问题,促进国际大坝质量的提高及其作用的加强;以大坝技术为中心开展自己的活动。成员包括:中国、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阿根廷、澳大利亚、比利时、冰岛、波兰、丹麦、德国、法国、菲律宾、芬兰、加拿大、原捷克斯洛伐克、卢森堡、罗尼亚、美国、墨西哥、南非、原南斯拉夫、挪威、葡萄牙、日本、瑞典、瑞士、斯里兰卡、苏丹、前苏联、土耳其、意大利、英国等77个国家或地区。组织机构有: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例会;专业委员会。经主席建议,执行委员会通过建立,每届6年。迄今已举行16届大会,每次讨论4个技术问题。经费来源于会费和出版收入。主要出版物有:《国际大坝委员会技术公报》;《大坝技术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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