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水资源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781页(211字)

加纳水管理法和水立法主要来源于英国的普通法。根据水法律规定,水属于公有,不属于任何个人。沿岸土地所有者有权合理使用河水,除非通过特别的立法或司法的判决将水置于政府的控制下。水法律对居民供水、水力发电、农业灌溉和排水等作出规定。根据水法律授权,农业部负责农业灌溉、排水、水资源开发和保护工作,同时协调国家、流域、地方各级水利工程之间的活动,并集中分配、批准或给予水权工作。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