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用水许可证调整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11页(182字)

1995年《俄罗斯联邦水法》第51条规定:(1)当用水条件和水体状况发生变化时,经用水户提出可由原发证机构对水许可证的内容进行某些改动和调整;也可在公民用水户死亡、法人用水户过户以及水体使用权由某人转给他人时由原发证机构进行改动应按规定程序登记入册。(3)改动用水许可证是对水体使用契约进行相应修改的前提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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