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旧河川场地费用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888页(176字)
日本1995年《河川法》第94条规定,在规定期间内,旧河川场地等的管理或进行旧河川场地等的交换时所需的费用,当成为旧河川场地等前的该河川是一级河川时,则由国家负担,当是二级河川或指定区间内的一级河川时则由该河川所在的都道府县负担,伴随旧河川场地等的管理而产生的收益作为承担此项管理费用的承担者的收入。
上一篇:日本水保工程费用立法
下一篇: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目录